“吃了大亏”不能成为受贿的理由

记者采访落马官员时,得到的回答是“刚开始觉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是违法犯罪行为,所以还是拒绝了。后来又觉得对方的确心诚意真,坚持拒绝面子上过意不去,再加上工作20多年,感觉自己吃了不少苦头,做出了不小贡献,而且从来没有多拿过国家一分钱,觉得吃了大亏,很不值得。同时认为行贿受贿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出不了问题,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中国新闻网》,12月9日)

“吃了大亏”不能成为受贿的理由。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意志薄弱者则显得心情浮躁,往往难挡其诱惑,与“大款”攀比,总觉自惭形秽而心理失衡。在一些贪官看来,自己学历不比别人低,能力不比别人差,努力不比别人少,而收入差别却很大。为求心理平衡,他们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有的嫌当公务员钱少,总埋怨待遇差,在贪欲的驱使下,为了个人发财“致富”,动起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邪念,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惜损公肥私捞钱。

心不正则行不正,行不正则必倒。有人认为,发财是当官的一种补偿方式。“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肆无忌惮地把权力变现,进行权钱、权色交易。用这种方式来补偿自己曾经付出过,贡献过,感到天经地义。其实有些贪官走的是一条买官卖官之路,认为自己拿钱买了官,就应该捞一把补偿自己,决不能“吃亏”。

其实,当干部就要能吃亏,这既是人际交往面临的一道考题,也是做人处事的一种境界。能否有吃亏的精神,有吃亏的行动,关系到官德的高下,官品的高低。古往今来,大量的事实证明,吃亏者清廉,沾光者必贪。现实生活中,往往也是这样,能吃亏的干部得人心,好沾光的干部失人心。肯吃亏,常吃亏,多吃亏,人民群众才相随,党的各项建设才有发展,人民才有幸福。

肯吃亏的干部不会永远“吃亏”。不管出于哪种心态,贪官一旦被挖出,在威严的党纪国法面前,都会像落水的泥菩萨,成为一滩烂泥。高高的权贵荡然无存,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人的一生,有占不完的便宜,也有吃不尽的亏。作为党员干部还是带头吃亏为好,吃亏安全,吃亏安心,吃亏让人民放心,能够“吃亏”,才能做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好官廉官、人民拥护的官。

  (文/龙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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