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晨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出解读。文章中称,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12月5日 新华网)
恩格斯说过: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构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决定》中也提出,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式。
分权分责是一个组织在运行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只有遵守这个规范,组织结构才能处于合理的最佳状态,整个组织才能有所作为,实现整体功能最大化。我们的每一个行政机关、相关部门都需要合理的分配责任和权利,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合理的分配人才资源,确保我们的行政效率得到提高。
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还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式。能有效的避免由于权力制约不力、监督乏力,从而产生的少数主要领导干部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的现象。权利应该用来被限制权利,适当的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能够让权力有序运行,在阳光和透明中开展工作,从根本上拔掉了滋生贪腐的根源。
我们权利来自于人民,在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时候,还要重视人民群众对干部权利行使过程的监督。要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方便群众监督,坚决消除各种人为障碍,严肃惩处打击报复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建立科学的分权、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坚信,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分权改革必将为杜绝“一言堂”现象,以及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