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因被邻居看到裸体 点燃对方货车后失踪

(图文无关)

“我媳妇2011年把邻居老苏家的货车给烧了之后,可能是因为害怕,就在2012年离开了家,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她。”4月10日,长春市民王先生说,闹心的是,被烧的货车车主老苏总来找他打听媳妇的消息,还说让他对被烧的货车负责。

今年51岁的王先生家住翔运街与春郊路交会南侧居民区,被烧货车的车主老苏也住在这个居民区里,他们两家楼挨着楼。

“我以前在这片居民区里开了一家烧烤店,几年前,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离家到现在也找不到的媳妇。”王先生说,他媳妇姓刘,今年27岁,籍贯在乾安县,两人认识后,相处了一段时间就结了婚。

王先生说,2011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后半夜,邻居老苏停在居民区马路上的大货车着火了,当时,他就在他的烧烤店里,得知老苏家的货车着火后,他还跑出去帮着灭火,最后,消防队员赶到把火扑灭了,辖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查来查去,也没查出是谁点的火。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火竟然是我媳妇放的。”王先生说,到了2011年夏天时,有一天,邻居周先生到他的烧烤店里吃饭,无意中,就说出了春节期间看到他媳妇点着了老苏家的大货车这个事,听到这个消息后,他大吃一惊。

随后,他就盘问媳妇小刘,开始,小刘还不承认,到了最后,小刘终于承认老苏家的大货车着火是她点的。

“我媳妇和邻居老苏之间有点误会。”王先生说,2010年的夏天,小刘养了一只猫被邻居老苏看中了,于是,老苏就到他家里想要这只猫,结果,老苏来到他家,进屋后,看到小刘没穿衣服。

“这个事让小刘心里一直觉着很不舒服。”王先生说,2011年春节期间,小刘和舅家的弟弟就在一天后半夜里,来到老苏家的大货车跟前,把一块沾有汽油的抹布放在了货车的后轮上,然后,就把这块抹布点燃了。

“我当时非常生气,但后来一想,小刘毕竟是我的媳妇,而且事情已经过去半年了,所以,就没报警。”王先生说,到了2012年8月,可能是媳妇害怕了,就到外地打工了。

“刚开始时,我和媳妇还通通电话,她说在北京打工,但后来2013年初,媳妇的手机就打不通了。”王先生说,最闹心的是,他和媳妇的家人也联系不上了,从此,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了消息。

“现在,邻居老苏总打听我媳妇的事,还说让我对此事负责。”王先生说,他现在连媳妇在哪儿都不知道,怎么负责这个事啊?

今年66岁的苏先生说,他是2013年8月听说车是被老王媳妇小刘给点着的,他修车花了2.8万多元,“修车钱总不能让我自己负担吧?”

10日11时许,王先生和苏先生来到辖区普阳街派出所,民警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

对此,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说,在刘女士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按“先刑后民”原则,车主苏先生只能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阶段索赔,同时,王先生作为配偶有民事赔偿的连带责任。

 本文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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