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写了白写,作者和媒体都会死去

0文化强国已成战略,如何文化强国有很多办法,文化强人可以算上一条。即文化创作要让人能有体面的收入,有从容的心态,能够潜下心来,才能创作生产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

今天,新京报刊发社论《国家提高稿酬标准势在必行》,事由是针对马爱农、毕飞宇起诉有关出版社虽然胜诉,但是获赔极低的问题,国家版权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近日举办的“如何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研讨会上指出,“如果仅仅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标准来判,就是鼓励侵权盗版。”这则新闻再次将国家是否应该制定统一的稿酬标准提上台面。文章呼吁:“制定新的稿酬标准,攸关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尽快付诸实施。”

中国的稿酬太低历来为权利人诟病。中国的稿费标准是国家规定的,长期以来变化不大,1980年代,大多数报刊所执行的稿费标准是每千字10元。1990年代国家版权局的出台的稿酬标准,每千字30~50元。而在此期间,国民生产总值上涨了100多倍,普通稿费标准上调很有限。很多文化人一辈子卖文,一辈子富不起来,只好以“君子固穷”聊以自慰。

去年,国家版权局决定对1999年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布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普遍认为应该提高稿酬。但一些出版社报刊社以提高稿酬标准将提高出版社出版成本、导致书价上涨为由公开反对。

中国版税或稿费低得出奇,我是有亲身体会的。2011年我出版了《辛亥百年:铁屋里的大国突围》一书,版税率为9%,不算高也不算低,首印一万五千册,收入不到四万五千元,扣除近五千元的税后,到手四万元。我简直跳河的心都有了,自己花两年时间研读,写了20多万字的书,还不抵人家在《纽约时报》写长稿的收入。

为什么这样讲?因为发达国家的稿费比我们高:在美国,全国发行的刊物的稿费在每字0.75至2.00美元之间,地方刊物则为每字0.10美元左右。也就是说,每千字的稿费在750到2000美元之间,折合成人民币,每千字的稿费为4700元到12500元。像《纽约时报》这样的报纸,一篇千字文章的稿费是2000多美元。欧洲的报刊,每千字稿酬大多为四五百欧元,折算成人民币为三四千元。

稿费低也就罢了,在中国无稿酬摘用更是视别人的知识产权如无主之物。很多地方转载或收录作者的稿子,一分钱不付。有个朋友打算办一个讨要稿费的公司,我很欣喜地跟他签了协议,就是支持他为作者维权的行为。

日本作家桥本隆则介绍,日本的稿费并不高,但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很好:我在日本不是著名作家,所以稿费没有拿到像著名作家那样是我的不幸,可是在日本从来没有为稿酬担心过,就算上电台一次的嘉宾也会收到编导的一个白色信封,里面装着这次演出的出场费。而在中国,自己的文章却被到处转载(已经写明不允许转载),虽然给更多的人看我的文章这是我幸福的地方,但是写了白写却是我最大的不幸,所以中国纸媒要死,不久网媒也会死,因为版权保护不好,作者都会死去。

是的,低稿费给中国带来的后果,是中国靠稿酬生存的自由撰稿人己濒临灭绝。而另一事实是,低稿费带来的是低质量。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成本账,要是用“两句三年得”的时间精力去写每千字30~50元的作品,这个创作者不饿死才怪。稿费上不去,就得靠速度、靠数量来赚钱,粗制滥造很难避免,把短篇写成长篇,写得像懒婆娘的裹脚布也很难避免。

再有一个后果是,有潜力的创作人才,都想方设法往财政供养的文化事业单位挤,以解决生存之困。毕竟,倘若创作的回报率太低,不足以养家糊口,除了极少数单凭兴趣和理想的人坚守,多数人会选择跑路。可是有所得必又有所失,进了单位容易磨掉太多的活力和锐气,反过来变成“文阀”,以权力垄断的方式打压真正的文化创造。

文化强国已成战略,如何文化强国有很多办法,文化强人可以算上一条。即文化创作要让人能有体面的收入,有从容的心态,能够潜下心来,才能创作生产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从打破低稿费做起,改一改这个盲区,合理提高文人稿费标准,虽然看似一件小事,也算是推动文化发展的一件具体的实事。

作者:廖保平  笔名西越,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中国反愤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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