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澄清谣言 @南方有晨曦 声明致歉

据爆料人“南方有晨曦”最新微博,此前他发布微博未经核实和求证,存在不实内容。

蓝色光标澄清谣言 微博当事人声明致歉

微博上有关蓝色光标的谣传不到24小时已水落石出。据爆料人“南方有晨曦”最新微博,此前他所发布微博未经核实和求证,存在不实内容。他已自行删除此前造谣微博,同时连发三条微博向蓝色光标致歉。

澄清微博全文如下:

本人所发的有关蓝色光标微博,系被相关媒体报道以及行业人士所误导,在没有认真核实和求证的情况下,就随手转发了相关内容。不久,我发现内容不妥,存在不实的地方,就立即删除了微博内容。为进一步消除影响,我转载了蓝色光标官微的澄清微博,并为自己的疏忽和不严谨致歉。

10月26日晚,ID名为“南方有晨曦”的新浪微博用户突然发布消息称,新快报陈永洲案幕后黑手为公关公司蓝色光标。该微博迅速引发大量用户扩散转发。

当晚,蓝色光标通过官方微博紧急发布声明指该信息纯属谣言,并称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对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澄清谣言同时,“南方有晨曦”还表示,蓝色光标卷入新快报事件的传闻,并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等权威部门证实。目前,“南方有晨曦”正积极配合删除已被转发的谣言,以消除不良影响。

对此,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CIPRA)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该谣言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这位负责人表示,CIPRA对任何有损行业声誉、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谣言一贯表示强烈反对,支持相关公司保留追究造谣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行业经营环境;此外,他还指出,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促进公共关系行业健康和快速发展。作为行业组织,CIPRA坚决支持政府相关部门近期采取的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这将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据悉,蓝色光标正在会同多家律师事务所商议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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